荆旅集团违规建设雕像
一、主要责任主体透视
建设方(荆旅集团):
他们以“基座报批、雕像违建”的策略规避审批流程,利用“艺术品”的自称来逃避监管部门的审查。在收到城管部门于2019年发出的整改函后,他们选择沉默应对,长达一年之久未有任何整改行动。作为国有荆旅集团,其违规行为带来的后果,最终由公共财政承担了巨大的损失。

监管部门(规划、住建等):
在长达两年的雕像建设期内,这些部门未能有效干预,对明显违反《荆州古城保护条例》的超高建筑监管严重缺位,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决策层:鄂旅投公司被指责主导了这一违规项目的构想,地方管理部门对项目的认识明显不足,未能充分预见其可能带来的后果。集体决策机制在这一项目中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,纵容了“先建设后补票”的恶性示范。
二、法律与制度层面的反思
该雕像的建设直接违反了《荆州古城保护条例》第24条关于古城风貌保护的规定。住建部的通报更是直接指出其破坏了历史文脉,要求各地杜绝此类破坏古城风貌的“形象工程”。
三、后续处理与反思
雕像的搬迁费用高达1.55亿元,最终由企业承担,但考虑到其国企性质,这实质上意味着公共资金在间接买单。截至2025年6月,关于此事的公开信息中并未明确具体的问责结果。与此全国多地出现的类似案例(如肇庆、柳州)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的问题:需要完善大型景观的审批与监管制度。这一揭示了政绩冲动、监管失效与问责滞后的系统性漏洞。为避免类似再次发生,必须明确追责机制,并强化古城保护法规的执行力度。这不仅是对一座雕像的争议,更是对城市发展理念与治理能力的严峻考验。





